湖南近5万人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
时段为今年1月至7月,酒驾、超速、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排名靠前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廖正洪 实习生 柴舟)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通报,今年1月至7月,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对49511起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理,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7月15日下午,娄底籍驾驶人王某驾驶湘K26352号牌中型货车,行驶至长韶娄高速娄底收费站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高速交警查获。驾驶员王某承认,开货车需要B类驾驶证,但他只有C1驾驶证。由于准驾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响了“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四大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了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酒后驾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及准驾不符,分别为19693起、6055起、5338起。据统计,近5万起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中,有13244起是电子监控抓拍,有36267起是被交警现场查处。从驾驶证类型来看,C类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的最多,达36601起,占73.9%;A、B类驾驶证有9189起,占18.5%,意味着全省有9000多名专业驾驶员因记满12分被降级。
交警提醒,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应当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满分教育,且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将记分消除。如果是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记满12分的,将面临降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