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行业发展需阳光化
近日海纳租车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刑事拘留,引发租车行业对于“私车挂靠”的大讨论。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不少租车企业提供的“私车挂靠”“租车代驾”业务等都属于灰色经营。为此专家指出,我国租车行业未来应加强阳光化发展,改变不规范经营的现状。
租车公司陷“庞氏骗局”
近日金华市公安局通报,金华海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小林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这家红极一时的租车公司,曾邀请影星黄晓明作为形象代言人,宣称要打造高端租车第一品牌。但如今却在一夜之间陷入了一场“庞氏骗局”中。
据金华市公安局通报,该公司法人代表张小林曾注册并使用“车友”“海纳”等多个名字注册汽车租赁公司。2013年底以来,这家公司相继出现了拖欠员工工 资等情况,相关地区法院相继受理了280多件以海纳、车友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诉讼标的近1.2亿元;并有数十名投资者到金华市各地公安机关报案,称该公司以月支付2%至3%不等的高息,大量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且已有数月未支付利息。
经过调查,该公司主要采取四种经营模式向社会融资。模式一:投资购买车辆,分期返本付息;模式二:以投资车辆为名,直接吸收资金;模式三:以公司上市为名,发行股票;模式四:推出连锁加盟“千城计划”,收取加盟费和保证金。
据张小林交代,后来吸收的大部分资金没有履行合同,而是支付前几种模式融资的本息。经查通过以上四种模式共吸收资金11亿余元。
对于上述案例,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认为,投资购车吸收资金的行为,本身不能算作非法集资,这当中核心的判断标准在于资金是否被用于行业本身,否则就和“蚁力神”的非法集资骗局并无二致。
私车挂靠成租车行业灰色地带
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在我国发展迅猛,也成为资本市场的宠儿。但上述事件却引发了关于汽车租赁行业中私车挂靠、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大讨论。法律人士指出,当下普遍存在的私车挂靠看似是投资理财方式,实则蕴藏诸多风险。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旷继东表示,上述案例实质是利用车辆挂靠的形式吸纳民间资本,这一点导致其涉嫌非法集资。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汽车租赁行业中的车辆应为汽车租赁企业所有。
旷继东指出,如《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指出,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因此使用非租赁企业所有的车辆从事租赁业务本身就存在合法性问题,而个人从事汽车租赁业务也涉嫌非法经营等法律问题。
有租车公司业内人士坦承,其实挂靠模式在租车行业比较普遍,除了一些大公司外,因为行业不规范,不少租车公司允许私人车辆挂靠,以加快市场扩张。
记者查询一些公司的网站介绍发现,私车挂靠现象的确存在于不少租车公司中。例如自称是亚洲最大的私家车租赁平台的某租车公司,就在自己的网站中称,可以让现车主出租自己的爱车,借此车主每月可赚3000元以上。
旷继东表示,《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但这种出租人为个人的,不可能取得营业执照,也不会去办理备案。因此将私家闲置车辆出租属于违规经营。
租车行业市场集中度低不规范
据咨询公司罗兰贝格与中国汽车租赁协会的报告预测,2018年我国的汽车长短租市场规模将达650亿元,2013-2018年的复合增长率可达14%。租车业成为整个租赁行业中增长最快的黑马。
不过从目前的市场现状看,专家指出,我国租车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一个突出表现是市场集中度低。我国规模较大的汽车租赁企业很少,绝大多数都是小微企业,最大的一家租车公司市场份额也不足10%。
从监管的角度看,咨询公司罗兰贝格中国汽车行业主管合伙人张君毅认为,需要区分汽车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大部分租赁公司从事的是经营性租赁,形式比较简单,只需要进行报备。
张君毅说,目前多数大型公司都是规范经营,但中小企业普遍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从事需要特别许可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而这个业务是涉及金融的,都需要银监会或商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未来租车行业仍要不断提高集中度。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会长冯瑞林指出,只有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单位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才能获得规模效益。
张君毅表示,相关监管部门应鼓励行业阳光化发展,并建议尽快落实“营改增”改革及解决过渡时期的租赁企业负担加重的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改变多年来租车行业发展不规范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