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大雪天气开车时,你会打开什么灯?大灯、雾灯还是危险报警闪光灯?亦或者全都打开?
听很多朋友说遇到这种情况自己都会直接把“双闪”打开,
对于这种做法,看看交警怎么说的吧:
雨天事故多发,很大原因就是视野不好,而正确使用灯光会更安全。
那为什么交警会说只开双闪根本不懂什么叫开车呢?我们先看看世界各地对于双闪的规定吧:
中国香港
香港规定只有车辆暂时停车,且会妨碍交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方可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不允许在行驶中使用以及借用危险报警闪光灯故意停在禁停区域内。
美国
在违规以及警察查车的时候需要开启“双闪”安全停靠在路边,倒车时也需要打开“双闪”。
英国
在英国切勿乱用“双闪”,这是一种严重的警告信号,规定行驶中的车辆禁止开“双闪”(特殊情况除外:例如车速大幅低于周围车辆)。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例如缓慢影响交通、停在妨碍车辆或行人路上、停车购买物品等情况时才允许开启“双闪”。
而且“双闪”也作为防盗装置的一部分。
“双闪”是一种在车辆遇到故障、事故、危险等特殊情况时提醒其他车辆的警示灯。
可见世界多地对于“双闪”都有类似“停车才允许使用”的规定,当然也都存在特殊情况。
在我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普通道路上行驶遇到除了雾天的特殊天气,其余天气都没有开启“双闪”的规定。
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也只有在能见度小于100米(或50米)时,车速不超过40km/h(或20km/h)才要求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这么规定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滥用”“双闪”容易造成危险。
作为一种警示灯,目的是提醒其他车辆,假如大雨天气大家都开启“双闪”,而且都养成习惯,
那么如果真的有车辆故障停在路边也开启双闪,周围车辆将可能造成追尾。
这里提一下,除了雨雪天气“滥用”远光灯外,一些婚车、自驾游等车队为了避免插队和保持队形,
也开启了“双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先未得到交管部门的审批,也属于“滥用”,不符合规定。
再回到恶劣天气下开“双闪”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双闪”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有更好的提示效果,
然而事实上是这样吗?可能大家都把雾灯的特性给忽略了。
大灯和“双闪”的穿透力是比较微弱的,灯光很可能会造成漫反射,在车头形成白茫茫的一片,
而灯光雾灯穿透力极强,黄色光可以穿透雨雾,提升能见度。
所以除非遇到紧急情况,切勿“滥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否则还可能面临记1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