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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首席记者 吴鑫矾
昨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消息一出,网络上各种猜测立即刷爆了屏:“以后出租车就可以随便开了?”“出租车就这么改革了?”“老办法废除了,新办法还没出台,会不会出乱子?”……
“这个消息被过分误读了,这其实是行业新旧法规交替的过程,而且对长沙并没有什么影响。”昨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内人士则表示,旧的管理办法被废止,是为新文件出台和出租车改革铺路,表明出租车改革正式迈出实质性步伐。
原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
原办法已发布实施18年,
实际上成了“僵尸办法”
昨日上午,住建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规章,由建设部(后改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至今已18年。
按照当年的规定,由城市建设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租车管理工作。当时对出租汽车的定位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应当与城市建设等相适应。
作为政府大部制改革一项重要内容,交通运输部2008年3月23日正式挂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政出多门”局面自应告终。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2015年元旦施行。由此,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为业界口中的“僵尸办法”。然而“份子钱”争议表明,尽管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但类似于“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规章并未全“僵”。
“虽然这部法规最早是由建设部发布,但目前出租汽车管理的权限已经转给交通运输部,新的管理办法也是由交通运输部出台,废止的原因之一正在于此。”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出租车管理体制将改革
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同时改革“份子钱”制度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的加剧和公共出行方式的发展,《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引发了不少争议。如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内容,层层转包之下,就成为“份子钱”源头之一,深为公众诟病。另外,管理办法中,只规定“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也已经涵盖不了近两年新流行的网络约车方式。因此,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改革,也被人们期盼了很久。
“废止已不适应形势的旧规章,说明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两个新文件出台的时间已经不远了。”长期关注专车管理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说。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现在,有的城市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行业不稳定的问题有时也较为突出,这些都需要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杨传堂介绍,在本轮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中,将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同时,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
记者注意到,在交通运输部几天前公布的2016年立法计划中,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正案)已被列入因改革要求需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规章之中。
长沙正在酝酿改革方案
待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后,
长沙会出台相应政策进行落实
目前,长沙市共有传统出租车8266台(含长沙县出租车486台),每日运送乘客80万至100万人次。同时,滴滴、神州、UBER等网络约租车在长沙快速发展,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冲击。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废止,对长沙没有影响。”市公共客运管理局出租科副科长李智深解释说,这部18年前开始施行的管理办法,很多内容已和行业发展有差距,已跟不上潮流了。而长沙现行的出租车管理办法是2005年通过并实施的《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更具有操作性。
去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召开座谈会,征集社会各方的意见。会上透露,交通运输部正式出台相关政策后,湖南将最先在长沙试点推行。
“目前,长沙市一直在酝酿出租车改革方案,待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后,长沙市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在此之前,长沙一方面积极引导传统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以开放的心态迎接网络预约租车。另一方面,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市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
各方期盼出租车改革
市民希望对网约车加强监管,的哥建议对专车低价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虽然此次废止的是一部“僵尸办法”,但结合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对出租车改革的表态,人们还是很容易联想到即将到来的出租车改革,而且充满期望。
“其实《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早该废止了,里面规定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而实际上,现在的出租车还可以手机上网抢单。”市民杨小姐说,“有了网约车,再不用担心寒冬酷暑还要站在路边,眼巴巴地等出租车、抢出租车了,尤其是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地方,点点手机,车就来了。”
“网约车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出行,但在行驶安全、保险保障、公平交易等方面还需切实加强管理。”昨日,市民陈先生用手机打车软件叫了一辆滴滴专车,付费后却发现车费中有2元钱的停车费,“我根本就没要他停过车。但类似问题和纠纷只有乘客投诉后,客服才会进行处理。希望今后能对网约车加强监管。”
“有了网约车之后,我们竞争压力更大,收入每月少很多。”蓝灯出租车司机彭师傅向记者吐槽,“我们不害怕竞争,只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专车因为有补贴,还不用交各种税费,收费低吸引了不少乘客,这对出租车驾驶员来说是不正当的竞争。希望对专车的低价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网约车是未来趋势,但不能让其变成黑车‘洗白’的方式。”蓝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张师傅认为,无论是巡游还是网络预约,出租车都是需要获得营运资质的。如果私家车要变成网络预约车,就必须要改变私家车的性质,变成运营车,并对网约车司机的资格进行审查,否则会扰乱正常的公共客运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