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租车发生事故处理须知
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立即拨打服务电话通知我们,听从我方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事故处理。若客户延误报案、与对方当事人私了、酒后驾车或发生其他法律禁止的情况,则不能享受保险理赔,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客户承担。
事故类型及处理方法分以下几类:
一、单车事故
指机动车一方由于操作失误,碰撞固定物,建筑等。不涉及到其它车辆及人的单方面事故。(例:驾驶车辆开进地下车库,倒车时不小心车尾碰到立柱,即为单车事故)
发生单车事故后应报警,填写《事故情况说明》,由当地派出所审核后盖章(更改及涂改无效)。还车时将公安部门开具的案件接报回执单交至友邻门店工作人员。
二、快速处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2000元以内)或者人员轻微伤、双方责任明确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程序。
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报警,执交警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本市指定的保险理赔中心(见附表)定损。还车时将事故材料、事故责任人驾驶证复印件(B照及B照以上驾驶证需当年体检证明)和事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至友邻门店工作人员。
三、两车事故
指两车及两车以上机动车,包括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损失金额估计在2000元以上或有人伤。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时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求救电话:119或110)。随即再电话通知门店工作人员。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能随意挪动位置。为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警察到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
5、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听候处理。
6、事故双方当事人、安全员约定时间到交通队认定责任,并根据责任认定安排定损及保险理赔。
两车事故需要的材料 :
1、交警事故认定书、调解书
2、责任车和对方车修理发票、清单
3、责任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正复本复印件
4、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公司估损单及出险通知书等
(1)承租人负全责的,由我方保险公司定损。
(2)对方全责由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定损时间及地点双方待事后商榷。
(3)各半责任,由双方保险公司各自定损。
四、人伤事故
指机动车与各类车辆或自然人发生交通意外后,导致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通知门店后,打电话告知门店工作人员,伤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单位地址,联系方式,送往什么医院(区级以上),哪个交通队现场处理的。待了解具体事宜后,门店将告知后续处理方法。
五、停放碰撞
客户发觉保险车辆在停车时被撞坏,又无法找到肇事者,应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警方报警,因该类事故按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最多只按损失的70%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