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价:白天由2公里6元调至8元
公里运行价:白天由每公里1.8元调至2元
低速计时收费:由1元/3分钟调至1元/2分钟
两降
单程用车返空费起计里程
由10公里延长到13公里
夜间加收服务费起计时间
由21时至次日5时后延为22时至次日5时30分
长沙晚报讯(记者 陈暄 通讯员 唐赛伦 梁俊)昨日,长沙市政府召开出租车计价结构调整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新的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起步价由目前的白天6元、夜间7元调整为白天8元、夜间10元,且不再包含0.5元的燃油附加费。该方案将于3月25日开始执行。
2014年11月28日,长沙举行了出租车计价结构调整听证会。会上提出2套听证方案,与会的24名听证参加人围绕出租车计价结构怎么调、调多少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出台的新方案是在原听证方案二的基础上,根据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结合长沙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具体内容为:
起步价:白天起步2公里内8元,夜间(22:00—次日5:30)2公里内10元;车公里价:白天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2.0元,夜间(22:00—次日5:30)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2.40元。低速计时收费:在时速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以下,累计每满2分钟计费1元,停车等候计费纳入低速计时收费;空驶费: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13公里以上,从13公里开始,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辆车返回时,不得收取空驶费;即时电召服务费:3元/次,即时电召是指乘客从约车到用车在1小时内完成的电话召车业务。
本次计价结构调整中的起步价中不再含有0.5元燃油附加费,今后如天然气价格上涨到一定水平时,采取运价表外加收天然气附加费的方式缓解燃料价格上涨,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计价器将按化零为整的等价计费方式跳表,即每计满1元跳表一次。
此次运价结构调整后所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出租车驾驶员,主管部门将严格监管出租车企业擅自或变相提高出租车租赁金标准的行为。
此次运价结构调整从3月25日开始执行,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调表,每天将有400台左右车辆对计价器进行调表,计价器调表工作将于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期间对于计价器计费结构已作调整的出租车按照本次出台的新的计费方式执行;计价器计费结构未作调整的出租车暂按原有计费方式执行。所有客运出租汽车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鉴于长沙县出租车已由长沙市客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要求,长沙县出租车将与长沙市出租车执行同一计价标准。